根据会计司网站上发布固定资产准则相关实施问答,企业在处理生产部门设备修理费用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处理。修理费用是否计入管理费用还是制造费用,需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划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等规定,企业在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会计处理上应遵循以下原则:
不符合固定资产资化后续支出条件固定资产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应当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会计档案管理系统
与存货生产和加工相关固定资产常修理费用按照存货成确定原则进行处理.
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专设机构等发生固定资产常修理费用应按照能分类计入管理费用或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生产部门设备修理费用,若符合固定资产资化后续支出条件,应将修理费用计入制造费用,纳入相关资产成;若不符合资化条件,则根据受益对象进行划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
因此,在处理生产部门设备修理费用时,企业应结合具体情况,遵循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进行准确会计处理.
对于未计提折旧固定资产,企业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折旧计提和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第十四条等规定,对所有固定资产,企业应按照规定计提折旧,但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土地除外。
对于未按规定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应视为前期差错,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判断和会计处理.
企业应采用追溯重述法对重要前期差错进行更正,但如果确定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则不需要进行更正.
因此,对于现有于2010年购入且未计提折旧固定资产,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折旧计提,并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适用追溯重述法进行前期差错更正.
以上是会计司对于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和未计提折旧固定资产会计处理方式回复. 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准确理解和遵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确保会计处理准确和合规.
(注:文仅为个人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请读者在进行具体作前,务必进行充分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